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運動 身體hold得住嗎?

【聯合報╱李文吉/書田診所骨科主任、康寧醫院骨科醫師】












記者陳立凱/攝影


台灣運動風氣鼎盛,問起動機,無非休閒或養生,但大部分民眾對運動可能會造成傷害,卻茫然不知,值得提醒。

運動,首先要有個概念,那就是運動要看年齡,這就像穿衣服要看場合一樣。儘管年輕曾叱吒風雲,但上了年紀,體能不再,就不應自恃「老馬」,要馳騁球場,逞強鬥勇;若知體型走樣,已有某些慢性疾病,要從事運動,更應量力而為,不可過度。


從事運動前,最好先讓醫師,例如家庭醫師、心臟科、神經內科或骨科醫師,瞭解運動的動機是什麼?做整體健康評估,然後告訴你,可做那些運動?做到怎樣的程度及頻率?這種量身訂作的健康諮詢或檢查,就是所謂「運動處方(Exercise Prescription)」,先進國家行之有年,可惜在台灣還少了這樣的觀念。


有那些情況,運動前要先看醫師?如果有心臟毛病、氣喘或肺部問題、糖尿病或腎臟病、關節或脊柱疾病,建議要就醫,不可貿然運動。


如果不確定是否有慢性病,若有下列情況,運動前也應先看醫師或諮詢:


1.運動時胸痛或胸悶,脖子、下巴或上臂會緊繃不舒服。


2.運動時眩暈,感到要昏厥。


3.輕、中度的運動或躺下時,就呼吸急促。


4.腳踝浮腫,夜間加重。


5.心跳很快。


6.醫師曾告知有心雜音。


7.走路小腿腿腹不時抽搐,停下才能緩和。


若想從事較劇烈的運動,美國運動醫學會慎重提出以下建議,若符合以下選項2個以上,也請在運動前先看醫師:


1.男性逾45歲或女性55歲,家族中曾有男性55歲或女性65歲不到,就因心臟病過世。


2.抽菸,或戒菸不滿6個月。


3.每次運動不止30分鐘、每周不止3次、已超過3個多月。


4.體重過重(BMI≧24)。


5.血壓高或膽固醇高。


6.血糖耐受性不佳。


另外,若已懷孕,或並不清楚自己健康狀況,想去運動,建議還是問一下醫師。一般認為安全無虞的快走(brisk walking),若停了好一陣子,要再走,也請諮詢醫師。


●BMI=體重(公斤)/身高(公尺2)


【2014/07/16 聯合報







via UDN健康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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