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李樹人╱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家裡都存放了未用完的皮膚外用藥膏或藥水,想留到下次再用,甚至有人會拿給親友使用;醫師表示,皮膚藥膏開封後容易變質,誤用藥膏可能讓疾病越來越嚴重。
未用完的皮膚藥膏該如何保存?開業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表示,開瓶後可放在塑膠袋內,置於冰箱冷藏;但如果藥膏油水分離或顏色改變,代表已經變質,不可再使用。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黃毓惠表示,一樣都是皮膚癢的症狀,卻可能是不同的疾病,需要使用不同的藥物,最好不要自己亂擦;且皮膚藥膏開封後可能會變質,同時可能會被細菌汙染。
黃毓惠說,有些民眾會把藥物「分享」給他人,常見的錯誤就是把擦濕疹的類固醇藥膏,拿去擦在香港腳上,結果可能讓黴菌感染更嚴重。
還有些家長會把孩子感冒、咳嗽、流鼻水沒用完的藥水留存下來,新竹馬偕院長、小兒科醫師李南昌說,如果是醫療院所自行分裝的藥水,應於三天內盡快用完,超過一周最好就要丟棄;即使是原瓶裝的藥水,開封後建議也不要存放超過兩周。
via UDN健康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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