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李威震/林口長庚醫院肝臟及移殖外科主治醫師】
根據衛福部資料,台灣每年有1萬3000人死於肝病和肝癌,占總死亡率8%,顯示每40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肝病和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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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資料,台灣每年有1萬3000人死於肝病和肝癌,占總死亡率8%,顯示每40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肝病和肝癌。
造成肝硬化常見原因為B型及C型肝炎、酗酒、脂肪肝等,肝硬化常伴隨出現肝癌,目前根治肝硬化、肝癌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肝臟移植。
肝臟移植是把生病的肝臟摘除,再植入新的肝臟。當然,要植入新的肝臟,必須要有新肝臟來源,國內,甚至整個亞洲地區,器官捐贈觀念尚未普及,大部分的新肝臟來自於自己的親屬,即活體肝臟移植。
活體肝臟移植是由健康捐贈者,取下部分肝臟進行移植,根據現行法律,必須是五親等內的成年人才能捐贈肝臟。經過肝臟移植團隊了解及評估,取下捐贈者肝臟的右葉、左葉或一部分來移植。由於肝臟具再生能力,肝臟捐贈者的肝臟,會慢慢長回原本大小,一般術後一個月,肝臟體積會恢復到原來的65至75%,三個月後即會恢復到90至100%。
然而,活體肝臟移植運用於肝癌治療,並非毫無限制,肝臟移植進行時,雖然已把長有肝癌的肝臟整個摘除,但對於較晚期的肝癌,仍然會復發,因此運用肝臟移植治療肝癌,必須用於早期肝癌。
目前健保給付標準,必須合乎舊金山加州大學設定條件,單一腫瘤最大直徑不超過6.5公分,若為多發腫瘤,顆數最多不超過3顆,最大直徑不超過4.5公分,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另外必須無大血管侵犯,也沒有遠端轉移,在此條件下,5年的存活率可以達到70%以上。
肝臟移植同時可以根治肝癌及肝硬化,肝癌、肝硬化已不再是絕症。
via UDN健康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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