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氫氧機非合法器材 宣稱療效違法

【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開業醫師王群光在診所以「氫氧機」治療病患,宣稱可治療心律不整等疑難雜症,甚至廣設健康館販售「氫氧機」,昨遭衛生福利部指行為已違反醫師法,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


王群光的診所宣稱,氫氧機可以治療心律不整、巴金森氏症、妥瑞症等疾病,但其實提供這間診所氫氧機的友荃公司,今年7月才將該台機器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核,目前正在判定有沒有消炎效果,無論有無消炎效果都與王群光的宣稱療效不符。


食品藥物管理署醫妝組科長呂在綸表示,氫氧機目前不是合法醫療器材,宣稱具有療效已經違反藥事法,最高可開罰2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王的行為已違反醫師法業務上不正當行為,依法將移付懲戒,最重可以廢止醫師證書。


目前雖然國際上有少數醫學文獻提及氫氣可以抗發炎,但仍未在醫學上證實有療效,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就說,「這位醫師是跑太快了。」


【2014/11/20 聯合報】







via UDN健康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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