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記者鍾佩芳】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SLE)為自體免疫疾病,好發年齡是生育年齡20~30歲的女性,男女比例約為一比九。92~101年台灣SLE病友總人數不斷提高,10年內增加約28%。
SLE皮膚病徵有急性、亞急性及慢性之分。急性表徵如蝴蝶斑、大範圍紅斑,或大泡狀病變,有些為環狀紅斑或盤形紅斑。
目前,診斷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的標準,是以美國風濕病協會1997年提出的11項診斷標準,包括:臉部蝴蝶狀紅斑、光敏感、口腔潰瘍、盤狀丘疹、漿膜炎(肋膜、心包膜、腹水)、關節痛或關節炎、腎臟異常(尿蛋白或細胞圓柱)、神經異常(痙孿、精神病)、血液異常(貧血、白血球、淋巴球或血小板過少)、免疫異常(抗磷脂質抗體陽性反應、Smith抗體陽性、dsD-NA抗體升高)、抗核抗體呈陽性反應。當11項症狀中出現4項或4項以上時,即可診斷罹患紅斑性狼瘡的可能性。
約有30%的SLE患者會有雷諾氏現象,雷諾氏現象為指趾之陣發性血管收縮,偶會造成壞疽須加注意。口腔黏膜的潰瘍也常見於活動期的病患。
SLE有動脈粥樣硬化併發心肌梗塞、冠動脈疾病的機會是一般民眾的5倍,且發病較早(<55歲),而30%~40%的病患可能已有潛在冠動脈疾病尚未發病。
肺高壓時常被忽略,因而使照顧紅斑性狼瘡患者的醫師直到病患猝死才驚覺肺高壓的存在。直至1989年Simonson et.al.發現,利用心臟超音波檢查,14%的SLE患者有肺高壓問題。
中華民國風濕病醫學會理事長陳德源表示,紅斑性狼瘡患者90%為女性,且好發年紀在15~44歲,但職場年限也較一般人短,病人的經濟負擔相對較重。
紅斑性狼瘡須早期給予適當的治療,以減少內臟器官之傷害、降低心血管疾病之風險,且讓病友儘速返回職場。
via UDN健康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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